目前分類:2.食材原料與非食材物資應分別妥善存放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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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各項物資(包含食米及調味品)應避免陽光直射,暴露高溫下,以免產生變質。

二、進貨時確實詳細檢查各種食品的保存期限及安全性。

三、各項物資應整齊放置於架子上並標示清楚,放置時要有間隔,不得緊靠牆壁,避免潮濕變質。

四、清潔劑宜妥善收藏,不宜與食品混合放置。

五、易燃物要適當存放,且應放於陰涼通風的地方,尤其不可靠近爐灶。

六、注意老鼠、蒼蠅、蟑螂的入侵及防除。

七、學生午餐倉庫不得兼作宿舍或堆放其他物品。

八、注意庫存量並以先進先出為原則。

九、提取物資必須根據食物提取憑證所刊載數量。

十、稽核人員每月月底定期盤點庫存。

十一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公佈後實施之,修正時亦同。

主辦:吳讚原 主任:吳俊諭 校長:簡淑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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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成果照片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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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物資依先進先出原則使用並分開存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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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物資依先進先出原則使用並分開存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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