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1.食譜設計適當有變化常研究改進 (6)
- May 10 Mon 2010 13:52
教職員共同研究食譜
- May 10 Mon 2010 13:51
營養午餐主副食採購計畫
一、 依據雲林縣學校午餐工作要點之相關規定訂定之。
二、 採購方式:委託由配菜中心採購,再由本校教職員共同
輪流驗菜。
三、 廠商參加限制:本校辦理午餐主、副食採購。廠商必須以其營利事業登記內容參與相關評選。
四、 廠商參加資格審查條件:資格審查之廠商須檢附下列文件
(一)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,影印本必須加註「與正本相
符」後加蓋公司(行號)及負責人印章。享免稅之廠商需檢附免稅證明文件。
(二) 相關合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。
(三) 公司型態者應檢附公司執照影印本,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後
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。
(四) 營養師證書
(五) 參加工會會員證。
五、 參加評選之廠商,一律在本校所規定時間內參與試辦;如僅有一家參加,得以議價方式辦理之,如有爭議之食品,校方得要求廠商提供實物做為參考。
六、 通過甄選之廠商必須為本校師生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(含食物中毒),以確保師生食的安全。
七、 通過甄選廠商之送貨時間、地點及數量規定:於每供應日上午八時三十分前將合約數量貨品送達午餐廚房。
八、 通過甄選廠商供應之副食須符合國家標準,並提出檢驗合格證書如左:
(一) 肉類:CAS證明或屠宰證明。
(二) 蔬果類:農藥殘留檢驗合格證明。
(三) 加工食品類:CAS證明或GMP證明。
(四) 味精、沙拉油:有正字標記之廠牌,不得使用標示不完全、
包裝不完整或未經檢驗合格之雜牌食品。
九、 貨款請領方式:得標廠商須於每月三十日前填妥收據或統一發票,送本校午餐出納辦理請款手續。
十一、罰則:
(一) 為顧及本校師生享用新鮮食品之權利,得標廠商如有下列情
形之一,除退回貨品、補送新品外,本校得隨時取消其供應權。
1、 未經本校同意,擅自變更貨品之規格或增減數量者。
2、 送達之貨品有明顯瑕疵,經本校通知,未及時於當日料理前退換累計達兩次者。
3、 貨品有嚴重之瑕疵,雖經退換,仍未改善者。
4、 累計退貨紀錄二次之廠商。
5、 送貨逾時達三次而未改善者。
(二)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校經行政會議通過,視情節輕重,除取消其供應權重新評選,本校得永久停止其參加本校採購之參加評選權利,並負全部法律責任:
1、 送達之貨品造成食物中毒,經衛生機關檢驗確定責任歸屬者。
2、 廠商通過甄選後將其供應權轉給他人者。
3、 供應期間負責人更換,或公司(行號)結束營業者。
十二、本要點業經本校行政會議審查通過後生效實施。
- May 10 Mon 2010 13:51
有機蔬菜
- May 10 Mon 2010 13:50
配菜中心送菜專車
- May 10 Mon 2010 13:48
午餐食譜設計原則
供應原則:每週供應五天為原則(一、三為素食)。
主食:
每週一、二、四、五供應米食為主,週三依狀況佐以麵食或其他主食為輔,米食購置於糧食局,每月申購一個月所需。
副食:
1‧在營善均衡前提下供應。
2‧副食採購以季節性的菜為主,三菜一湯。
3‧每週四供應水果一次,以季節性的水果為主。
4‧每週五將下週菜單與配菜中心確認,每天直接供應廚房處理及煮食。
5‧每週的葷菜有魚肉、雞肉、豬肉、鴨肉分配在一天的食譜中,儘量變換口味。
食譜設計:
1‧菜單設計以蛋白質、熱量、維生素、纖維質、均衡營養為主。
2‧烹調方法:盡量少油炸、鹽適量、新鮮蔬果等之供應。
3‧設計食譜時,以色、香、味兼具為首要條件。
- May 10 Mon 2010 13:44
光復國小午餐食譜設計表